
夏天的中午,知了在吱吱地叫着,大人们都在家里睡午觉。
房子西边有一棵百年老杏树,树下有一口红薯窖,窖口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两个小孩只有三、四岁大,一边聊着天,四只赤脚小腿吊在窖口不停的晃荡着。男孩手里还拿着一跟玉米秸秆,不停地撕着秸秆皮玩。
突然,男孩手里的秸秆皮划了自己的眼睛,于是男孩哭了:怎么办?我要瞎了!
女孩伸出小手,安慰男孩:别怕,瞎了就可以当‘说书先生’了,多好呀?
(那个时候,农村的文化娱乐就是请人来说书,说书先生都是瞎子)
故事中的男孩就是我,女孩是本家的一个大几个月的小姐姐,叫灵巧。成长的故事演绎到这里,往后性别意识开始觉醒,两小无猜的记忆再也没了。这位本家的姐姐从此不再亲密了。以后的故事都发生在男伙伴之间。
这位本家姐姐曾经历了一段不幸的婚姻,终归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家就在老家附近,回去的时候还经常能看到她。
刚上学的时候,兰香长的人高马大,是女同学里的领袖。
学校外边有一条水渠,里面经常流着膝盖深的水。渠上有块木板,是方便人过渠用的。
夏天一放学,我们就抢着往跑到这条渠里玩水,只所以抢,是为了抢到那块木板,好漂在水上玩。
有一回,女同学们抢到了木板,我们男的只好干瞪眼。
趁女孩们不注意,我们抢过木板,推着木板往上游跑,女孩们发现了就追。
我们推着木板,当然跑不过女孩,眼看就要被追上了。
这时,我急中生智,使出了绝招:转身掏出了小JJ!
女孩们一看这阵势,吓得都站住,并背过身去。
兰香也沉了一下。但她对女孩们说:“别怕他们,看他们能怎么样!”于是带领女孩们坚定地继续走过来。
我一看JJ不管用了,大喊一声:“不好了!快跑吧!”于是男同学们就落荒而逃了。
几十年后,我在一个农贸市场上看到兰香,她拎个篮子在买小食品。看来日子过得不太好。
马克.吐温的著名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有一个情节:汤姆喜欢上一个小女孩,就拼命在她面前翻跟头,表现自己的勇敢。我一看到此处就有同感。因为小学里的我,也有一个心仪的女同学。她的名字叫梨儿。
我上学早,班上其他同学年龄都比我们大。梨儿是班上唯一跟我同岁的,而且家庭情况都相似,父亲在外工作,自己随母亲在农村。
学生中有个分配媳妇的游戏。就是几个同学一商量:把某某跟某某配一对,某某跟某某配另一对,然后在某某跟前叫几次某某的名字,然后再在某某跟前叫几次某某的名字,然后某某和某某再见面的时候就脸红了,就再也不敢相互说话了,如果说话就是小两口在说话,就要被大家取笑。
我就是被人在我面前叫了几次梨儿的名字然后又在梨儿面前叫了几次我的名字然后我就成了梨儿的男人梨儿就成了我的媳妇的。可怜我跟她作为同学还没有说过一回话,就成了“两口”,再也没了说话的机会。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上初中转到外地的学校。
人就是这样,因为不能说话,彼此倒有了神秘感,倒有了吸引力,况且大家给我分配的这个媳妇的确挺漂亮的。于是我就有了在她面前极力表现的冲动。不过那个时候的表现无非是拼命地淘,搞恶作剧,被老师批了也不在乎,被罚站了也满脸的笑,也没想过自己的这些行为在女孩眼里到底是欣赏还是可笑。不过越是把这个同学当成媳妇,就越是不敢跟她说话,所以几年的同学生活下来竟然没有说过一句话!
后来我外出上了几年的学,又回老家插队了。这时梨儿已经是本村小学的民办教员了。
我觉得自己的已经是大人了,应该可以对儿时的玩笑一笑置之了。于是,当有同学约我晚上去学校聊天时,我就去了。我跟梨儿见了面,也第一次开口说话。尽管彼此都想表现得很不在意,可最终发现彼此之间还是很尴尬!于是交往就没再继续下去。
没想到更尴尬的事情还在后面:又过几年后,我找到了我最终的媳妇。在谈对象的时候,我领她去逛了老家附近的一个名胜古迹。参观完返回的时候,路上已经不多见人了,可偏偏在下山的一条小路上,碰到了一对青年男女:男的是我低一年级的同学,女的就是我儿时的“媳妇”梨儿!他们也是作为恋人来游玩的!
四对眼睛相见,两对特别尴尬。我尽最大努力搭了几句话,然后带着媳妇逃之夭夭!
听说梨儿后来转成正式教员了,跟上次一起遇见的同学也结了婚。就农村人来说,跳出农门已经是非常不错了。祝愿她过的幸福美满。
山头的一侧是背远古时期的洪水冲出来的悬崖,悬崖上面一条小路蜿蜒通向山顶。靠近山顶有一段陡坡,陡坡的尽头是数丈高的土围墙,中间一个砖石砌筑的坚固门洞。这不是什么雄关要塞,只是北方农村常见的有防卫的居住地——堡子和堡门。我家就住在这样的地方。
一个少年刚走近堡门,堡门上面突然站立起另一个少年,“呔”的一声吆喝,随即用土块向下面的少年发起攻击。下面的少年刚开始还笑着躲避,但后来就恼了。
堡墙上的少年就是我,堡下面走路的少年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名叫“小比尔”,这个“比尔”的名字既不洋,也不雅。它在方言里的直接意思跟网友们用B所代表的意思差不多。不过它的真正意思是“小不点”。
小比尔比我小一岁,上学低两个年级。但他跟我是放学后的好朋友。我们两家都养着奶羊,那时学校下午不上课,我们总是相约一块去割草。他吃饭早了,就在坐在我家的厨房背后等我,我吃饭早了就去他家大门外的槐树下等他,谁发现了一块长得茂盛的草,总是告诉对方,共同分享。我们的友谊曾经是那么亲密,但在经过堡墙上的袭击事件后,我们俩却恼了。
小孩们好几天、恼几天,本来是平常的事情,但到我们俩之间却成了大问题,因为两个人都“脸皮薄”、自尊心强。虽然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和解的意思,但谁都不愿意先开口,和解的事就这么拖下去了。
过不久,我随父母到外地上学去了。
再过几年,我回村插队了。小比尔却当兵去了。
小比尔当兵复员了,我却已经参加工作走了。
以后蜻蜓点水般地回老家转一圈,竟也难于碰到他。想不到一段美好的友谊,竟那样中止了。听说他现今在村头开了个电焊部,日子还过得去。
“三奎,先别下来!我昨天把皮带落在你妈那里了,你给我捎上再下来”一个叔叔开我的同班同学的玩笑。
“三奎,先回去拿来再下去吧,我等你。”我着急地对三奎说。
“我把我的皮带落在你妈那里了!”三奎不理我,径直回敬开玩笑的叔叔。
等我回过味来,佩服我这个同学懂得的比我多。
三奎是我的邻居也是同班同学。我插队的时候,他妈妈去世了。感觉挺可怜,我就邀他跟我住在一起,因此那段时间里,除了吃饭时间我们分开外,其余时间都在一起。他一方面极力帮我护我外,也理直气壮地替我做主。我插队的时候带了一辆自行车,邻居和同伴都想借着骑,他可以做主借给谁、不借给谁。至于他要骑,自然不用商量了。
结婚后两家也有来往,回老家有时间的话也去他家里坐坐。他先前带个施工队给人盖房子,后来出租施工用具,日子过的很不错。
有一回,在村口玩,碰到低我一个年级的同学红记,随他来到大队里的菜地旁,他说:“咱们进去偷几个西红柿吃吧?”
“吃几个西红柿干吗非要偷?我们可以去讨要呀?”我说。
“看护菜地的是×××老头,倔得很,不会给的。”
我坚持还是去讨要,不信他会舍不得几颗西红柿,他只得同意了。
我们找到看护菜地的老头,说明口渴想吃个西红柿,老头果然不答应。红记不耐烦了,转身走了。我只好跟在后面。
走到西红柿地旁,他突然钻进西红柿地里。我也只好跟进去。站在高出的看菜老头不见了我们的身影,就跑到地头大喊大嚷。我们赶紧钻到西红柿的架子下面。老头在我们的身边走来走去,却发现不了我们。等老头走开了,我们摘了几个西红柿跑了。
身后留下老头的叫骂声。虽然吃了几个西红柿,心里觉得很不值。
总共跟这个同学玩耍过一次,他却把我引上贼道。不过也不全怪他。
学校盖校舍,挖了个蓄水池。一汪池水引逗的同学们都心里痒痒,很想下去游玩游玩。可在大庭广众之下,谁也不好意思下水。于是就相互逗:你敢下吗?你敢下吗?我也被逗了,觉得这有啥了不起,“扑腾”一声就跳下去了。
我刚跳下去,后面又是“扑腾”一声,又一个人也跳下来了。我回头一看这人,心里一沉:这下可糟了!
原来,我的乳名的意思有“憨”、“呆”的意思,跟我跳下来的那个同学,他的名字叫傻瓜!本来,农村孩子起乳名,都不好听,这本身并没什么。可这回:一个憨呆,一个傻瓜,就只有这么两个人跳下去了,还不成了大家的笑话?
果然,很快有人把这事报告给校长了。校长到过来一看是我俩,强忍住笑,喝道:还不快搬砖头去!这事就这么了了。不过作为一个笑话,可没有很快消失,多年后回乡,还被人当笑话提起。
: 情感


